天变得有些阴沉,尽管前一个小时还湛蓝湛蓝的,偶尔飘过几朵白云。我已经忘了我说了些什么,也忘了他在说什么。
我只记得他的嘴唇笑弯到恰好的弧度,一张一合得扇动,像只海蚌。嘴角上方有一颗极小的痦子,一定是最近几年黑色素沉淀新长出的,二十年前是绝对没有的。但除此之外,他一点也没变,还是那个在街头飙单车的少年阿远。林欢倒是变了,比以前更美,皮肤白皙到凝脂,一丝鱼尾纹也没有,通身散发着女人味。
我从来没有设想过跟他二人再次相见的场景,因为我不觉得我愿意见到他们。可是,命运就是这么让人咬牙切齿,这种见面方式简直让我想转个身破腹自尽。阿远应该庆幸他当年的选择吧,至于林欢,那简直就是幸灾乐祸。
然而,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。因为,他们俩根本没有认出来我!薛小萍阿薛小萍,你也不拿镜子看看你自己,长期吃外卖垃圾食品腰肥屁股大,胸从C缩成了A,脸色蜡黄,满面色斑,别说崔致远和林欢没有认出你,你自己认得出你自己么?当年那个梳着高马尾,站在讲台唱京剧锁麟囊的你跑哪去了,你还记得么?抱歉,我还真不记得了,我只记得,崔致远离开我后,我失去了生命里全部的意义。
“阿姨?你觉得怎么样,工作强度和薪水满意么?”
我回过神又愣了会,然后意识到林欢刚刚喊我阿姨了。呵呵。呵呵。一千只草泥马在心原飞过后,我的理智硬是强迫脸部肌肉勉强挤出了个笑容,回答到:"非常满意",顿了顿,“崔太太。”
出了别墅区,发现英姐在门卫处等我,见到我焦急得问怎么样。这时我才发现了一个问题,刚刚太激动,完全大脑短路,没想到这一点:林欢算哪门子华侨啊?她跟我一个高中,只是后来去美国渡了一下金而已。
当年我和林欢同时喜欢阿远,阿远成绩好,为了跟他套近乎,我们就想着办法考砸,林欢是真的笨,我费尽力气还是比她成绩好,所以我干脆完全不听课,不看书,最后果然阿远跟我在一起了。那几个月偷偷摸摸的快乐时光可真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啊,以至于现在回想起来觉得上天是把我一生的快乐都浓缩到那几天了。临近高考, 考学无望的林欢被她爸爸高考移民到了边远省份,以非常低的成绩进了一所重点大学,读了一年后,又申请去了纽约大学。而我呢?愚蠢如我,高考前几个月才发现落下的功课怎么补也补不上了,于此同时,阿远找了一些“莫须有”的理由离开了我,我的人生一度坍塌。
未完待续,欢迎关注我,我是写故事的小兔子@shanghairabbit
写得不错,支持!我很喜欢这般轻松自然的文笔!
哈哈,你好久都没有更小说了耶,中文区本来写小说的就几乎没有,不要放弃哟
我不会放弃,只是有时候比较忙就没有更新小说,哈哈!
@shanghairabbit 这小说生动有趣,尤其是那千只草泥马的阐述,恰到好处。期待你的连载~